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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城管责任追究制度化
中国·海南 www.hainan.gov.cn 时间:2008-09-03 18:11:40  来源:海南日报 

    记者从海口市有关方面获悉,为确保执法队员及时发现、查处违法建筑,有效遏制违法建筑的发生,海口城管部门将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。

  随着海口城市建设不断推进,违法建筑屡禁不止,甚至出现了“这边拆,那边建”的违法现象。根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《关于整治违法建筑的决定》与《海口市查处违法建筑行为行政问责暂行规定》等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海口城管部门近期制定了关于违法建筑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。

  根据此项制度,海口城管执法队员接到违建行为的举报后,应当于1个小时内向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报告。领导接报后立即指派片区负责人前往现场调查。

  在日常巡查中,发现涉嫌违法建筑行为后,执法队员应当场下发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,并采取暂扣工具、设备、查封施工工地等手段,制止当事人的续建行为。同时,应当依审批程序当日报请立案,立案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据收集和询问等工作,提出处理意见。

  对违法建筑查处不力、报告不及时或有意瞒报以保护违建行为的人员,实施问责。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改正、通报批评、建议停职离岗培训、辞退或责令引咎辞职、免职等。

  据介绍,海口市城管部门希望通过制定此项制度,建立健全违法建筑巡查、举报和长效管理机制,提高对违法建筑查处的能力和效率,将违法建筑查处的责任落实到路段的每一名执法队员身上。(记者 徐珊珊)

责任编辑:张艳  【发起讨论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窗口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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